僅從監理視點談談對于工期的看法,和產生爭議時的處理辦法。首要,工期應當在施工協議中有約好,這個時刻,掃除不可抗力,相似大的自然地質災害,胡歌要素等,可是留意了,上海常年都有的颶風,不屬于自然災害,因為這是能夠預見的,至于作業日才能夠施工之類的事情,完全是專業施工組織者有必要思考得到的。別的,約好工期職責,晚交一天罰多少款,這個數字,曾經是50-100元,Bobo覺得如今能夠按照房子的大小,200-300元是對比合理的。
接下來是執行,業主需求留意的是,提示施工方,如發作甲方因素導致的延誤,以防應當一星期內書面提交甲方,或監理進行認可。比方業主應當送到的磚沒有到,那么隊長應當簡略寫一個單子,某年某月某日,業主自購的磚沒有送到,工期順延(有些合同中還會約好甲方支付補償),三方認可存案,這樣就沒有爭議了。
再說幾點:
1、Bobo幾乎在每個工地都請求施工負責人提交延期闡明,可是從沒有收到過;
2、至少三分之一的案例,都多少有些工期的爭論,沒有甲方認可過的延誤,職責都在乙方;
3、延誤一天罰50,人家底子不在乎;
4、請業主仔細閱讀施工合同中,“甲方的職責與責任”條款。
上海永發 http://www.djphotography.net